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35-240F16401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投在线,乐投在线(中国)产教融合基地3、4号楼工程项目概算及预算审核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中“七、合同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全部结算审核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70%服务费用支付的依据以完成审核项目并出具甲方认可的审核报告以及按甲方要求完成档案移交为准。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先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和请款书。”
更正为:“乙方完成全部概算及预算审核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70%服务费用支付的依据以完成审核项目并出具甲方认可的审核报告以及按甲方要求完成档案移交为准。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先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和请款书。”
2、原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响应供应商须知》《附件二:技术(服务)评价表》中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结算审核服务方案 |
根据需求书技术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
6 |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可控,提出非常好建议和意见,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 |
2、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可控性较好,提出较好的建议和意见,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
3、方案科学性、可行性差,措施和方案较简单、可行性差,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分; |
4、无方案,不得分。 |
6 |
项目负责人 |
1、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含原造价工程师)的工作经验,以取得证书年限为准:15年或以上得5分,10年(含本数)至15年(不含本数)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①证书年限以注册证书的初始注册日期时间起开始计算;②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
10 |
2、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文件时间为准)承接过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合同文件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由用户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如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业绩类型等资料的不得分。 |
合计 |
50 |
更正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概算及预算审核服务审核服务方案 |
根据需求书技术要求提供响应方案: |
6 |
1、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可控,提出非常好建议和意见,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得6分; |
2、方案较科学合理,可行可控性较好,提出较好的建议和意见,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 |
3、方案科学性、可行性差,措施和方案较简单、可行性差,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1分; |
4、无方案,不得分。 |
6 |
项目负责人 |
1、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含原造价工程师)的工作经验,以取得证书年限为准:15年或以上得5分,10年(含本数)至15年(不含本数)得2分,其余不得分。 注:①证书年限以注册证书的初始注册日期时间起开始计算;②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2023年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
10 |
2、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文件时间为准)承接过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注: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合同文件中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由用户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如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业绩类型等资料的不得分。 |
3、原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响应供应商须知》《附件三:商务评价表》中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3 |
同类项目业绩 |
自2020年以来(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审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0分。 |
10 |
注:提供合同及成果文件复印件(须具备采购人或其处、科室盖章确认审核结果证明文件),不提供不得分。如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业绩类型等资料的不得分,如成果文件无法体现时间,提供其他经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
更正为: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3 |
同类项目业绩 |
自2020年以来(以成果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完成工程造价审核(审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0分。 |
10 |
注:提供合同及成果文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如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或提供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业绩类型等资料的不得分,如成果文件无法体现时间,提供其他经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
4、原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 4、乙方完成全部结算审核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70%服务费用支付的依据以完成审核项目并出具甲方认可的审核报告以及按甲方要求完成档案移交为准。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先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和请款书。”
更正为: 4、乙方完成全部概算及预算审核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70%服务费用支付的依据以完成审核项目并出具甲方认可的审核报告以及按甲方要求完成档案移交为准。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先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和请款书。
5、原磋商文件第70页中“结算审核服务方案”
更正为:概算及预算审核服务方案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如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磋商公告、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本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投在线,乐投在线(中国)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52号
联系方式:020-61230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室
联系方式:020-8725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小姐、黄先生
电 话: 020-8725849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