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5.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截止开标日期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 记手续。 5.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5.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5.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7.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或以上)或单项合同的工程建安费为1.2亿元(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注:1、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2、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3、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